近日,重庆市大足区纪委监委督促拾万镇纪委,为该镇长虹村8个村民小组开设了对公账户,目前,4个村民小组已存入土地流转费等集体资金6万余元。“以后我们要使用这些钱,必须经过多道程序审核,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。”该村3组组长谷明勇说。
为守住守好群众的“钱袋子”,保住村集体的家底,2021年,该区纪委监委出台《关于开展村(社区)集体“三资”提级监督试点的通知》,决定将长虹村作为试点村,由区纪委监委进行提级监督,并制定了信访直报、线索提级办理、谈心谈话、智慧监督等10项工作措施。同时,聚焦村(社区)干部用权决策、日常管理、组织人事、民生服务等4个方面,制定长虹村“小微权力清单”,涉及59项具体工作内容和禁止行为,并根据清单绘制了小微工程项目管理、村集体债权债务管理等15张工作流程图,推进基层权力“照单”“照图”运行。
针对长虹村集体“三资”体量较大、工程建设项目多等特点,2021年7月到9月,该区纪委监委会同区财政局、区审计局、区农业农村委等单位,对该村近三年来的财务管理情况、在建和完工重点项目进行了专项督查,发现并督促整改原始凭证缺失、工程项目招标不规范、物资采购白条入账较多、施工量与合同标注量不符、比选中涉嫌围标串标等问题30个。督查结束后,该区纪委监委督促拾万镇完善了《加强村民小组集体资金管理办法》等相关制度4个,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1件。因记账凭证填报混乱、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等,该村1名村干部被诫勉谈话,1名镇干部和另外5名村干部被批评教育和约谈提醒。
“通过‘三资’提级监督,守护住了群众的‘钱袋子’,保住了村集体的家底,确保了‘小微权力’在阳光下运行,真正让群众成为乡村治理的参与者和受益者,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了基础。”大足区委常委、区纪委书记、区监委主任吴宗发说。(重庆市纪委监委 || 责任编辑 郭兴)